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在馬祖防衛指揮部當兵的劉姓男子,去年9月收假搭機飛回隊部前,他不滿遭上尉政戰官言語「略為嚴厲」斥責,竟撕毀臨時軍人身分證、機票,導致逾假未歸,憲兵指揮部偵辦後,將他移送起訴。台北地院今判劉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將劉男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劉男是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北高守備大隊混砲連的一等兵,去年9月20日上午8時,自駐地休假離營,應於2天後即22日下午2時返營銷假,劉男卻未準時到松山機場軍用櫃檯報到,遭到大隊部長官嚴厲斥責,要求他24日下午2時30分務必完成報到返營,他卻因長官口氣不好,竟將臨時軍人身分證、機票撕毀,造成無法登機,憲兵指揮部獲報偵辦後,將他移送起訴。
法官審理時,馬防部謝姓上尉政戰官、黃姓連長於檢察官調查時,皆作證劉男涉嫌撕毀證件,法官根據證人證詞、被撕毀的證件、機票等,認定劉男有罪。
法官認為,劉男犯後坦承犯行,考量他年紀輕,無前科,依陸海空軍刑法單純逃亡罪的「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罪,判劉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