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37歲馮姓男子,每次喝了酒就會情緒失控,對小孩拳打腳踢,妻子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核准。去年7月中旬,馮男在家喝酒又與妻子發生口角,妻子怒返娘家,留在家中的4名小孩卻無端受氣,其中長女因玩具沒收好被打成貓熊眼、次女則因沒拔電視插頭被揍成豬頭,妻子事後見狀帶著女兒驗傷報案。新竹地院依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馮男違反保護令酒後對兒女施暴,妻子怒向警方報案。(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37歲馮男未飲酒時,對兒女相當親切,是個好父親形象,但喝了酒就性情大變,對妻小經常暴力相向,兒女經常臉腫黑青,當時妻子帶著4名小孩報警申請保護令,警方也宣讀保護令並要求馮男戒酒,同時禁止侵害、騷擾小孩。
沒想到去年7月中旬,馮男在家喝酒又與妻子發生口角,妻子一怒之下丟下4個10歲以下的小孩,獨自跑回娘家,馮男氣炸,竟將氣發洩在4名小孩身上,其中長女因玩具沒收好被打成貓熊、次女則因沒拔電視插頭被揍成豬頭,妻子隔天返家見兩名女兒鼻青臉腫,帶著女兒驗傷報案。
法官庭訊時,馮男坦承動手打小孩。法官認為,馮男漠視法院的保護令,且已有違反保護令紀錄,但仍不知深切警惕,對未滿12歲的小孩暴力相向,未體認家庭成員相互尊重的精神,應予譴責,因此依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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