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許姓男子,去年8月被法院以暫時保護令裁定他不得對7歲女兒身體或精神上有侵害行為,結果他仍然在女兒吃飯掉落飯粒時怒罵「不要像狗或老鼠一樣」,甚至還強拉女兒至陽台罰站。桃園地檢署審理後,今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提起公訴。
▲7歲女童因吃飯掉飯粒遭父親辱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去年9月25日晚間,許男跟女兒吃飯時,女兒飯粒掉落在外,他就怒罵:「吃飯可以像人一樣吃飯嗎?不要像狗或老鼠一樣!」女兒洗手後沒將洗手台擦乾,又被許男罵道:「不要像個廢物一樣...不然打死妳。」
甚至兩個多月後的某天晚間,許男不滿許男女兒沒到舞蹈教室上課,就命令她到住處陽台罰站,她不聽從,許男就強拉著她的手拖到陽台罰站,導致她左手瘀傷。
由於許男因曾辱罵他的女兒,桃園地方法院去年8月22日以民事暫時保護令,裁定他不得對女兒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行為;檢察官庭訊時,許男坦承犯行,檢方認為,許男已觸犯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民事暫時保護令,今天偵結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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