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去年12月間,高雄一名賴姓男子,向陳姓友人借住苓雅區某大樓25樓的房子,沒想到賴卻將住處弄的非常凌亂,引發陳男不滿,因此上門興師問罪,不料卻遭賴男毆打、咬傷,甚至還被潑灑「通樂」及鹽酸,導致臉部灼傷,更出言恐嚇說「跟你同歸於盡」。賴男還將房門反鎖,並用家具擋住門口限制陳男行動,也不讓獲報的警方進入,之後警方終於取得鑰匙強行進入,逮捕行兇的賴男,將受傷的陳男送醫。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將賴男判刑10月、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賴男毆打屋主還潑酸恐嚇被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賴男於去年向陳男借住房子,但卻將住處弄的凌亂不堪,引發陳男不滿,因此於同年12月30日晚間,上門找賴男到另外一間21樓的房間談判,沒想到賴男進門後卻將房門反鎖,雙方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賴男不但毆打陳男、還咬傷對方的右耳及左手臂,之後拿「通樂」及鹽酸朝陳男臉部、身體噴灑,更出言恐嚇說「要跟你同歸於盡」,導致陳男被灼傷、全身多處挫擦傷等等,急忙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趕抵,但賴男卻拒絕讓警方進入,還搬動家具擋住門口、限制陳男的行動不讓他離開,直到警方取得鑰匙進入,當場將傷人的賴男逮捕,陳男也怒對賴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賴男表示希望可以跟陳男和解,但遭對方拒絕,合議庭因此依傷害罪將他判刑10月,另涉犯強制罪部分則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