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混血少女遭判7年半 林依晨前男友神隱5天終入獄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藝人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因多次性侵13歲混血少女,遭判7年6月刑期定讞,原定22日至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但他卻未出現,檢察官當天發出拘票至戶籍地逮人未果,直到26日傍晚5點許,神隱5天的鄭家堯在律師及親友陪同下,現身士林地檢署報到,隨後他便被押上囚車發監執行。

▲藝人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涉性侵案遭判刑,神隱5天後報到發監執行。(圖/資料照)

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49歲)被控在2013年間,因單車運動結識被害人的父親,2014年2月,鄭男被控趁著當時年僅13歲的混血少女功課、獨處時,多次猥褻性侵,同年8月,鄭開車載少女至礁溪遊玩3天2夜,2人在下榻飯店性交,返途又在車內要求少女口交;鄭男辯稱,只與少女出遊,沒有親密關係,少女的父親曾向他借17萬5000元,因不滿被催債,少女幫父親出氣才指控他;最高法院認定,鄭男觸犯4罪,今年2月將上訴駁回,判處7年6月徒刑定讞。

士林地檢署日前通知鄭家堯22日報到、發監執行,被害人父親甚至特地前往地檢署等候,想親眼看著鄭家堯入監,可惜過了報到時間,鄭家堯卻未出現,被害人父親氣得痛批,台灣司法制度荒謬;被害人父親氣憤表示,在英國如果被判有罪,會當庭逮捕,不解台灣司法怎麼可以讓他請假,給他5個星期時間「逃亡」,痛斥「ridiculous」(荒謬),並指距離事發已超過4年,會來就是想親眼看他入監,但鄭家堯沒來的理由是為了照顧家人,那我女兒誰來照顧?

神隱5天的鄭家堯,終於在26日傍晚5時許,在律師及10多名親友陪同下,到士林地檢署報到,據了解,鄭家堯向執行檢察官表示,這幾天都在忙著安頓父親的生活,所以都已安頓好,這才放心入監服刑,鄭家堯隨後被押上囚車,將先送往台北看守所休息一晚,27日再移到台北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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