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沈姓男子與按摩女小玉(化名)談好性交易價碼後,隔天前往摩工作室赴約,未料沈男洗完澡後,小玉卻突然坐地起價多一倍,雙方因此爆發口角爭執,沈男竟憤而持剪刀威脅小玉,要求她將財物交出來,並性侵得逞;橋頭地院一審發現,沈男尚在釋保護管束期間又再犯案,遂將他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13年2月徒刑,沈男不服上訴,仍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男子不滿按摩女性交易坐地起價,憤而持利剪劫財還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沈男去年6月間,與小玉約好在按摩工作室從事性交易,沈男到工作室2樓洗完澡全身赤裸出來後,沒想到小玉就要求先收3千元費用,沈男聽到後勃然大怒,質問小玉「昨天晚上詢價妳說1500元沒問題!」,雙方為了價錢爆發爭執,未料沈男一氣之下便隨手拿起一把15公分長的剪刀,反向小玉恫嚇交出財物,小玉嚇得衝下一樓欲逃出店外,但卻被沈男搶先一步阻擋,並將大門鎖上,小玉見無法逃脫,便隨即跑到廚房拿出水果刀與沈男對峙,沈男當下也不顧自己還全身赤裸,就在落地窗前與小玉一陣扭打,沈男並怒斥「為什麼唬爛我!」、「再跑就殺了妳!」等語,由於小玉不敵沈男力氣而遭其壓制,沈男一手緊勒她脖子,另一手則持利剪抵住她的下顎處,小玉擔心遭殺害,便向沈男苦苦哀求「我跟你做,不要錢好不好!」,最後小玉則被迫在一樓沙發處與沈男嘿咻,完事後小玉還拿便當給沈男,安撫其情緒,沈男這才離去。
小玉隔日便報警驗傷,警方獲報後根據小玉提供的驗傷單證明,並調閱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於是持拘票前往沈男住處將其逮捕到案;沈男到案後堅持否認犯行,辯稱是小玉趁他洗澡時偷走他錢包裡的2500元,他才會持剪刀逼小玉將錢歸還給他。
橋頭地院一審法官審酌,根據小玉的證詞、驗傷單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打臉沈男的種種謊言,法官並發現沈男因涉妨害性自主、搶奪、竊盜罪等尚在假釋保護管束期間,卻又度犯案,故認定沈男為累犯,將他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加重判13年2月徒刑;沈男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法官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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