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禕呈/綜合報導
搭火車遇到列車長查票很正常,台鐵一位汪姓列車長查票時,因為發現未滿65歲的黃男,卻持悠遊卡的優待卡搭車,黃男眼見矛頭不對,竟然動粗搶回卡片,導致列車長左臂遭黃男的手指劃傷,汪姓列車長憤而控告黃男詐欺、傷害與妨害自由。
▲男子裝老持悠遊卡優待卡上車,遭列車長抓包,竟出手劃傷列車長。(圖/列車長提供)
時間拉回到去年9月,汪姓列車長擔任自強號列車長時,發現55歲的黃姓男子,明明不具老人及身心障礙身分,為貪圖全票與半票間價差,持悠遊卡的優待卡搭車,從新竹火車站刷卡入站後,搭自強號要到中壢,單趟票價應該是89元,半價優惠賺大約44元。見過不少乘客的汪姓列車長發現後,趁著火車開進湖口火車站時,黃男用力搶回卡片,造成汪姓列車長左前臂擦傷。一氣之下,汪男向鐵路警察局控告黃姓乘客詐欺、傷害與妨害自由,警方將黃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三立新聞網也連絡上這位汪姓列車長,他回憶「黃男第一次抓傷我,沒有搶回他的悠遊卡,第二次用左手奪回,我正在查驗的卡」,雖然傷勢不重,但嚴重影響他工作,因此驗傷提告,事後確實也造成工作不便,才會控告黃男詐欺、傷害與妨害自由。
▲根據台鐵內部統計,每年因乘客逃票損失的營業額高達約9千萬元。(圖/資料照)
由於檢方認為雙方素不相識,應無故意傷害列車長的動機,因此不成立傷害與妨害自由罪。至於觸犯詐欺得利罪,檢方考量黃男無犯罪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也已經完成補票程序,認為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最終僅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黃姓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