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千雁/專題報導
回顧油安事件,2013和2014年,全台陷入油品食安的恐慌中,先是2013年10月爆發大統長基混油案,隔年9月爆發強冠全統香豬油案,之後還有頂新製油案,接連出包民眾早已失去信心,一張媒體誤植的噁油照片,更讓全台陷入恐慌,類似「假新聞」影響深遠,我們真的吃下地溝油了嗎?
▲遭誤植的噁油照(圖/翻攝畫面)
回到2015年7月,當時部分平面媒體報導頂新油案,雖然內容寫著,確認頂新向越南購買的油品僅鉛含量超標,證實非地溝油,但照片卻仍放上一桶桶噁心油桶照,讓人產生聯想。深入追究,被誤植的噁油照,是過去檢警調查強冠全統香豬油案時的查緝照片,張冠李戴讓全台陷入恐慌。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莊伯仲表示,網路瘋傳很多噁心的地溝油跟餿水油照片,事實上這些照片都是毫無根據,不知道哪邊來的,那網友可能基於熱心,協助轉發分享,事實上只是造成群眾恐慌 ,對於食品安全這個問題,根本毫無幫助。
▲衛生單位調查頂新油品,明顯為清澈無雜質,證實並非地溝、餿水油。(圖/翻攝畫面)
現今網路發達,自媒體興起,人人都能上網PO文,也成了另類報導和傳播者,根據統計,食安議題和民眾切身相關,最容易被民眾轉傳,成了謠言重災區,民眾若誤信,很有可能延誤治療或聽信偏方,假新聞議題刻不容緩,立委蘇震清也提議,認為若在網路散佈不實的謠言或訊息,造成社會不安,應該要納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修正,過去傳播可能廣播、口語相傳,速度較慢,但現今網路無遠弗屆,當我們要把訊息傳遞出去的時候,應該要先負起自我查證的工作,「動機很重要,這個人必須是故意的,當然他被抓到可能會說是不小心,但若沒有修法遏止,許多人會覺得沒什麼繼續傳,這不應該跟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立委蘇震清(圖/記者周家緯攝影)
假新聞又該如何認定?由誰認定?律師劉韋廷則認為,若認定的機關本身不是司法單位,而是由行政單位來認定,那就很有可能侵害到人民的言論自由;那如果回到由司法單位來認定,那其實在刑法已經有所謂的毀謗罪,其實也不需要另外再立法。打擊假新聞,劉韋廷也提出困難點,他表示目前大部分會散播假新聞的社群平台,可能是line或臉書,那這些都是國外公司,光要發現或是找到假新聞的源頭就不容易;即便知道是假新聞,但若訊息如病毒式散播,我們希望能夠遏止這樣的假新聞,能夠馬上停止,那目前在法律的界線上,有很大的困難。打擊假新聞是全世界都在面對的新興議題,與其被動被謠言誤導,收到訊息最好還是先做到自我查證、培養媒體識讀。
▲律師劉韋廷(圖/記者周家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