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吳子嘉指前高市副市長許立明兼任高雄銀行董事時,主導放貸為慶富案護航。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吳子嘉妨害名譽並應賠償許立明35萬元。許立明今(1)日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圖/翻攝自美麗島電子報臉書)
吳子嘉在2017年11月8日政論節目抹黑當時任高雄市副市長許立明兼任高雄銀行常務董事,聲稱他主導高銀放貸及包庇慶富公司讓高銀不收回債權。高雄地方法院昨天宣判吳子嘉妨害名譽,應賠償許立明新台幣35萬元。
許立明發表聲明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說:「在假新聞及假訊息氾濫、以一條龍虛偽產製的方式來影響社會視聽、創造社會對立的當下,這樣的判決令人振奮及感謝」,畢竟惡意抹黑及不實的言論絕非言論自由應保護的範圍。
國防部獵雷艦案2017年8月爆發弊案,全國有14家公私營銀行因放貸給慶富集團而遭波及,包含獵雷艦聯貸案主辦行第一銀行及銀行團及高雄銀行等。吳子嘉未經查證於政論節目指控許立明主導高銀放貸及包庇慶富公司讓高銀不收回債權。
隔天許立明發聲明稿,澄清從未就慶富核貸有任何公開或私下指示,也從未就所謂加速條款有過任何討論;更遑論所謂主導不回收債權,並表示將要提告。但吳子嘉當晚仍以相同言論連續兩次抹黑,即便2018年2月雄檢偵結查無不法後,吳子嘉仍三番兩次在節目上以談論此訴訟為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