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年滿18歲男高中生,去年他透過臉書認識同校未滿14歲的國中女學生,兩人交往,男高中生邀約女學生到他住處溫習功課,兩人至少發生3次性關係,後來男方刻意疏遠。女學生家長無意中看見少女手機訊息,進而追問才知道少女與學長發生關係,憤而向對方提告。檢方全案偵結,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男高中生。
▲國中女學生與學長發生關係,家人發現後怒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剛滿18歲的男高中生,在臉書認識女網友,兩人交談後,發現就讀同一所學校,很快就「交往」,男學生趁家中無其他人在家,邀約女學生到家中一起讀書,女學生多次赴約,2人發生3次性關係。
今年初女學生發現一直聯絡不上男學生,有次聯絡上了,男學生告知已另交女友;今年農曆過年期間,女學生的家人查看她的手機,在臉書發現她與男學生的對話不尋常,進而追問下才知她交了男友,還曾發生性關係,憤而向對方提告。
檢察官庭訊時,他坦承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沒有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由於兩人發生性係關係時,女學生未滿14歲,檢方全案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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