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2015年間透過網路認識的中國籍周姓女子,2人結婚後周女沒來台灣定居,僅每年台短暫停留幾天,把夫家當旅館,甚至拿簡男的信用卡購物,最後拍拍屁股走人,還稱結婚只是為了「方便來台」。簡男之後才發現周女隱瞞曾在中國離婚且和前夫育有子女,憤而提告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准離婚。
▲新北地院判簡男離婚獲准。(圖/資料畫面)
簡男指控,他在網路結識周女,2人於2015年間結婚,婚後他才發現周女曾離婚且育有一名小孩,且周女結婚後,不願來台定居,每年來台都只短暫停留幾天,把他家當旅館,拿他信用卡消費美容保養品後就離開,甚至結婚到現在,他連周女在大陸的地址與聯絡方式都不知道。
簡男不滿周女的舉止,加上親友、管區警察及移民署都懷疑他假結婚,因此向周女要求離婚,想不到周女還要賠償,才願意離婚,由於雙方談判毫無共識,簡男於是決定提告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簡男母親也證稱,婚後,她有贈送鑽石及項鍊給媳婦,問她要不要長住台灣、幫兒子生小孩?周女都笑而不答,不僅如此,周女每次來台只停留幾天,有時整天都看不到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周女婚後雖每年都有入境台灣,但每次僅停留4日至10餘日即出境,與簡男陳述的狀況相符,加上出庭時,周女仍未到庭爭執或提出書狀陳述,客觀上認定雙方婚姻也有名無實,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