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侯姓家族,專門負責替化製場清運斃死豬,其中侯姓父子、叔姪聯手,從養豬戶收集死豬後,竟暗自將死豬運至自租鐵皮屋,篩選外觀較好的死豬隻,再肢解、分切製成叉燒肉、排骨酥、黑胡椒豬柳等豬肉製品,轉手賣給下游便當、團膳、零售業者等。橋頭地院依共同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侯姓叔姪3年2月、3年有期徒刑。
▲侯家人竟將斃死豬再利用販售牟利。(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侯家人在民國102年2月間,藉著替化製場清運死豬機會,悄悄卸料「再利用」,分工合作開車載運接應,將死豬運至自租鐵皮屋,篩選外觀較好的死豬隻,再與另聘的楊男分切死豬並加工成生、熟肉不等的豬肉製品,最後裝入印有「統郁」字樣的紙箱,轉賣下游。
有下游豬肉零售商以每台斤90元價格,叉燒肉、排骨酥、黑胡椒豬柳、肉羹、鹹豬肉等,雙方陸續交易5筆,約成交2百台斤;侯家人甚至還以低於市價二至三成價格,每台斤40元低價賣出1萬斤、6千5百斤給知情蘇姓、楊姓廠商,再流往便當、團膳、火鍋業者,甚至連知名烤鴨飯都被波及。
侯家人等不法行徑持續4個月,直到警方查獲為止,至少非法屠宰逾400 頭斃死豬,黑心牟利高達70萬5824元。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陸續出爐,侯姓叔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2月、3年;至於負責會計收款、載運的相關人等,也分別被判1年2月至2年8月不等刑期,知情仍收購的蘇姓、楊姓無良廠商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4年、3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