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勞動何時停?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怒吼:護理師還包坐牢?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去(2019)年8月13日發生大火,不幸造成15人死亡,院內2名負責防火、用電安全護理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遭起訴。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表示,護病比嚴重失衡,護理師還要負擔非護理專業工作,就此事件還包坐牢,試問衛福部「血汗勞動何時了?」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呼籲衛福部負起責任,積極作為改善護理血汗勞動環境。(圖/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提供)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立法委員鍾孔炤國會辦公室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對現今護理職場血汗勞動環境表達強烈不滿,希望衛福部能負起責任,提出積極作為改善。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表示,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事件,新北地檢署於今年4月22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潘姓代理護理長及陳姓護理師。起訴理由是負責按月檢查用電安全的陳姓護理師沒有依規定辦理,身為護理之家負責人兼防火代理人的潘姓代理護理長從其他護理師口中得知住民違規情形,也未依規定落實覆核檢查結果。

該產業工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對此結果表達嚴正的關切,他們認為,台灣的護理職場往往必須擔負太多非護理專業的工作,再加上護病比的嚴重失衡,使護理師過勞的問題雪上加霜。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指出,詳細檢視衛福部照護司108年度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基準,將「用電安全及防火措施」列為一級必要項目,以確保安全,但從這次的事件將非防火專業的護理管理者列為主要究責對象。所以該產業工會質疑,主導制定評鑑基準的照護司,到底是期待那些護理師具有「管理電線與防火的專長」?

然而,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說,各項證據都指向,事發當時該護理之家護理師人力極端不足,讓救災更為困難,而目前的評鑑基準,卻仍然停留在使用「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每15床應有配置一位護理師,等同於一個護理師需照顧50個住民,而根據該產業工會調查顯示,護理之家的白班平均要照顧22.7位住民、小夜班則為53.8位 ,而大夜班更高達57.5位,也就是為何(事發前上個月)才剛通過評鑑的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卻完全無法勝任救災救命負荷的原因。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表示,高達50位住民的照顧負荷,只有草菅人命可以形容,罔顧民眾生命,因此,該產業工會強烈要求照護司要拿出改革的魄力,發揮最高護理行政機構之職責,研擬符合護理師專業的執業範疇(scope of practice),以及合宜護病比,才是避免悲劇重演及保障護理師勞動權益的根本之道。

醫療院所一般急性病房之護病比於今年5月1日正式上路,「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一」正式納入醫療法,規範醫學中⼼、區域、地區醫院的全日平均護病比為1:9、1:12、1:15。

長期追蹤護病比的該產業工會,於2019年3月15日至4月20日進行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573份,護理師平均年資10.6年,工作職場於醫學中心者44%、區域醫院35.1%、地區醫院15.7%、護理之家4.2%。該產業工會說,從107年健保署公布的資料顯示,醫學中心申報每月平均範圍在5.7-8.3之間,遠低醫療法規範醫學中心1:9,但根據此次調查發現,醫學中心的護病比為11.6、區域醫院為14.3,地區醫院則為13.3,顯示官方統計並未真實反應護理臨床上的血汗現況。

該產業工會以護病比成功立法的美國加州為例,其監督機制完善,第一線護理人員、病人及家屬都是監督者,只要不符標準立刻啟動通報。台灣現行「每月平均」的「全日平均」護病比,就只是書面上的數字遊戲而已。目前醫療法仍採「全日平均」護病比的概念,以三班平均的方式計算,無法真實反映護理師的勞動負荷。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呼籲衛福部負起責任,積極作為改善護理血汗勞動環境,並提出以下四大訴求:
1.加速將護病比單獨立法,建立強而有力的監督機制;
2.拒絕全日平均概念,應依照不同科別之照護負荷分別訂定護病比!
3.照護司應積極研擬訂定各職場護理師執業範疇,尤其在老化社會的台灣,護理之家護理師的執業範疇,促使護理師發揮專業能力。
4.應將一般護理之家評鑑基準一級必要項目中,明定用電安全及防火措施相關專業人員負責,讓護理工作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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