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今(10)日表示,民眾只要在5月20日前繳納108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有機會獲得價值新台幣3萬元的郵政禮券。
▲5/20前繳汽燃費即可參加抽獎,汽機車都通用!(圖/翻攝自公路總局:公路人臉書)
公路總局發出新聞稿表示,108年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開徵期在7月1日到31日,但為了鼓勵民眾在印製繳費單前先行繳納,公路總局舉辦「108年度鼓勵自願提前繳納汽車燃料費」抽獎活動。
公路總局指出,活動即將在5月20日結束,只要自用汽車及機車車主在活動結束前自願(非因申請牌照或辦理車輛其他異動)提前繳納108年度汽燃費,都可參加抽獎活動。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只要準備車主及車牌資料,透過公路總局提供的監理服務網等5大管道成功繳納汽燃費,就能自動取得抽獎資格,且名下如果有多輛汽機車,繳1台就有1次抽獎機會,但僅限獲得1個獎。
公路總局說,活動預計在8月30日抽獎,獎項包含郵政禮券3萬元、1萬元、2000元,總獎額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