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彰化報導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去年9月間疑似酒後開車回家,警方一路尾隨到家門口並要求酒測,但陳男當場拒測,事後被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陳男質疑執法過當,遂決定申訴並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勘驗密錄器後發現,警員已對陳男鳴笛要求停車,但對方並未立即停車,警員告知陳男拒測後果時,誤將吊銷駕照講成吊扣駕照,程序上存在瑕疵,法官維持9萬拒測罰鍰,但撤銷吊銷駕照處分。
據了解,去年9月4日,陳男因拒絕酒測遭開單,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萬元罰鍰,駕照也被吊銷,還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此,陳男主張,當天他開車返家時已停好車,警員卻從門口衝進來,並質問他是否剛從燒烤店離開,他則回說:「沒有,你可去查。」,警員卻想實施酒測,他又回說:「我人已經在家裡面了,拒絕酒測。」;陳男認為,燒烤店與他家相距約2公里,警員均未將他攔下,不解為何等他人都到家,警員才要進行酒測,他認為警方執法過當。
法官勘驗警員密錄器後發現,警車一開始便尾隨陳男轎車後方,途中曾使用廣播並鳴警笛要求停車,陳男卻一路開回住處,警員下車後聞到酒味,遂要求對方進行酒測,遭到陳男一口拒絕,警員便告知拒測後果,內容提及「你現在拒測,你現在就是我們罰款9萬元,還要去上道路安全講習,然後駕照吊扣3年」等字句;法官認為,警員誤將吊銷駕照的法律效果,錯誤告知成為吊扣駕照,可能讓當事人產生錯誤判斷,准許撤銷吊銷駕照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酒駕拒測遭罰9萬元,卻因警員講錯1字保住駕照。(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