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一名顏姓女子不滿女兒與陳姓女子之子小祐(化名)交往導致學業荒廢,要求陳女介入,卻未妥善處理,氣憤之下竟傳訊息恫嚇陳女「…畜生,不要弄到我去殺了你全家」等語,陳女收到訊息後因而對顏女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被依恐嚇危安罪,判她拘役40日。
判決指出,顏女的女兒與小祐交往後,荒廢學業,更不參加重要考試,顏女因此要求陳女介入,但由於情侶倆都已成年,陳女也無計可施,顏女一時氣憤下,竟在去年10月20日傍晚5時許傳訊息給陳女表示「…畜生,不要弄到我去殺了你全家,忍無可忍,你阿姨舅舅的店我可是全都知道…」、「我今天來做了斷,看到底妳家人死還是」、「燒成灰燼、恨才能消」、「勸不聽我想要跟小祐一起死了…」
顏女挨告後辯稱,自己長期吃素,連殺生都不敢,因此陳女並不會感到心生害怕的感覺,此外她更稱,自己傳訊息的對象是小祐,但陳女未將內容通知小祐,並不符合恐嚇要件。
法官認為,顏女關心女兒與小祐的交友狀況才會與陳女發生衝突,起因非惡,但她不思理性溝通方式解決紛爭,反因一時心急恫嚇陳女,除使陳女心生畏懼外根本無濟於事,更增添社會暴戾之氣。
法官審酌,顏女雖坦承犯行,但未與陳女達成和解,且陳女更表示不願原諒顏女,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她拘役40日。
▲顏女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40日。(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