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元祖食品「第二代」少東張乙濤,6年前跟藍婉綺離婚後,控告前妻擅自領走他的610萬元存款,涉犯偽造文書等罪,案件纏訟5年多未落幕,雖然二審法官勸諭雙方應以小孩最大利益和解,但張家律師稱,藍女共告了5件,還提出1.7億天價調解金「很難調解」,藍女律師反擊,那是小孩的教育、生活費。高等法院今(16)日依偽造私文書罪,將藍女判處8月,緩刑2年。可上訴。
▲藍婉綺去年11月為官司到高院開庭。(圖/資料照片)
早年在台灣以「麻糬」起家的「元祖食品」,是由張寶鄰、張秀琬夫妻共同創辦,2人分手後、事業也分家,唯一連結2人的僅剩兒女。其中,長子張乙濤最受2人器重,但張乙濤驚傳婚變後,除訴請與妻子藍婉綺離婚,還指控藍女偷走他名下610萬元存款,涉嫌偽造文書等。
藍女坦承領走610萬元但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和張男是夫妻,張男有授權她隨時領錢支付家用,但張男指控,藍女領走的存款,是元祖匯來作為個人投資、房貸扣款之用,平日家庭開銷都是用中國地區的銀行帳戶轉帳給藍女,且藍女犯案前一天,曾通知藍女「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也交代警衛了,請不要回來住了」,沒想到藍女仍執意進屋。
一審認為,即使是夫妻也不能擅自提領對方存款,且藍女所提單據無法證明用於家用,但雙方已依另案離婚判決辦妥登記,藍女應無再犯之虞,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緩刑2年。藍女上訴後,前年底赴高院出庭時,仍堅稱提款支付家用、沒犯罪,另聲請傳喚前夫作證,被法官勸諭「珍惜年輕歲月,生命不要糾結在本案」。
▲張乙濤跟藍婉綺離婚後,雙方對簿公堂。(圖/翻攝張乙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