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惡男,雖與前女友分手半年多,仍對前女友念念不忘,去年他得知前女友另結新歡,竟藉故跑到對方家中吵著要復合,見前女友不肯後竟惱羞成怒,強行脫下對方的內褲,用手指、下體性侵得逞。事後女方不甘受辱,在現任男友的陪同向警方報案,法院審理時,惡男坦承犯案,並取得前女友的原諒,法官最後輕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4年。
▲惡男將前女友強壓在床上並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家住桃園的陳姓男子與前女友在前年10因故分手,但陳男一直無法忘懷對方,但去年4月他得知前女友已經結交新男友,頓時醋勁大發,藉故跑到前女友家中,不斷苦苦哀求想挽回感情,但都被前女友以有新的男朋友為由拒絕,陳男一怒之下,竟將女方壓在床上,並強行性侵得逞。
女方遭性侵後驚嚇過度,打電話給現任男友時不停痛哭,最後在男友的陪同下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陳男對自己性侵女方坦承不諱,但表示極度後悔,事後也取得女方的原諒,法官考量他並無前科,輕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4年,但不得接觸或與女方聯絡,還要服15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法治教育。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