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38歲劉姓計程車司機,去年7月間在大安區某間KTV排班時,搭載到一名喝醉酒的女子小芳(化名)返家,卻趁小芳喝得不省人事之際,跑到後座性侵得逞,小芳清醒後發現下體疼痛,懷疑遭性侵於是報警提告逮人,劉男到案後卻辯稱,僅脫下小芳內衣褲讓她坐在自己大腿上磨蹭,並未進入,但檢方不予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將劉男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7月22日深夜,小芳與同事到北市大安區一間KTV歡唱,幾杯黃湯下肚後,小芳不勝酒力,當天凌晨2時許,由同事攙扶攔下劉男的計程車,交代他將小芳送回家後,隨即打電話回報,豈料,劉男卻見小芳喝醉酒有機可乘,先是在凌晨3時許假意回報已將人送達,接著潛入後座性侵小芳,直到當天清晨5時許,才透過小芳證件上的地址將她送返家中。
小芳隔天中午醒來後,驚覺下體疼痛,懷疑遭到性侵,詢問同事後,隨即在隔天由同事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確認下體紅腫且有新裂傷,而警方調閱監視器後認定劉男涉案,且在小芳的內褲底及外陰部檢出劉男的DNA,隨即將劉男逮捕。
劉男到案後辯稱,當時雖有將小芳的內外褲脫下,自己也將褲子脫到一半處,小芳就坐在他大腿上摩蹭,並未進入,否認性侵,檢方偵結依乘機性交罪將劉男起訴。
▲劉姓運將趁小芳酒醉乘機性侵對方得逞。(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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