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31歲葉姓男子與一群人到夜店喝酒狂歡後,發現一名女性友人喝醉後,竟將她帶進一間摩鐵意圖性侵,下體才剛進入時,對方就感到疼痛驚醒,痛哭質問葉男「你為什麼這樣對我」,嚇得葉男趕緊拔出,卻也因「軟桿」無法再繼續下去,事後遭控性侵,而法院審理後,認為葉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葉男坦承將女子抱進房間後曾親吻、愛撫她,接著用手指侵入,由於當天喝了不少酒,導致勃起不全,女方驚醒後突然大聲哭喊,他嚇得趕緊退出,事後想要再來一次時,女方再度哭泣,驚動到櫃檯人員進房探視、制止。
葉男律師主張,被害女子下體及內褲都未驗出精子細胞,應對葉男做出有利認定,但法官根據摩鐵的房務人員及女方證詞,認定葉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因此判處他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要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
▲葉男被女子的哭聲嚇到瞬間「軟桿」(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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