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在107年五月間曾在一間飲食店工作,沒幾天就離職,事後陳男回到小吃店找老闆娘「小美」喝酒,2人喝著喝著,小美酒最後,陳男竟摸上小吃店二樓,持刀性侵店內一名越南籍女移工,事後竟拍被害人裸照還比「YA」,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10個月,另依竊錄、強制罪判刑9個月,可上訴。
▲拍女老闆露奶照後⋯渣男持刀硬上女移工再拍露點照比YA。(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陳男從小吃店離職五個月後,回店內找小美喝酒,兩個人從深夜喝到隔天凌晨,陳男發現小美已經醉到沒有意識,竟然拿出手機,打開相機,拍攝小美的不雅照,包括胸部以及雙腿內側等3張照片。
拍完小美的不雅照,陳男還不善罷甘休,他知道小吃店二樓有一名在店內工作的越南籍女移工,他闖入房間內,把正在睡覺的女移工叫醒,拿出預藏的黑色折疊刀逼迫她脫去褲子,女移工嚇死了,趁隙想從陽台逃跑,但陳男快她一步,一把抓住她頭髮,甩回房間內,性侵得逞。
陳男硬上女移工後,疑似為了脅迫她封口,用對待小美的手法對待她,強迫女移工掀開上衣,露出胸部,以及裸露下體,並比出YA的手勢,拍下兩張照片後離開。事後被害女移工報警,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10個月,另依竊錄、強制罪判刑9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