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4月8日於1個半小時,撥打236通110報案專線電話,且不聽警員勸阻持續撥打,造成勤務困擾。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廖男新台幣2000元,可抗告。
判決指出,這件廖姓男子狂打110報案專線236通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8日下午3時6分至4時44分,廖男以手機電話撥打新北市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報案專線110,卻都不出聲。
▲男子狂打236通110報案,遭裁罰2000元。(圖/翻攝自臉書)
勤務中心接聽與派遣員警不堪其擾,要他停止撥打,但廖男置之不理,一共打了236通。
勤務指揮中心調查發現,廖男發話地點在三峽,因此請三峽警分局通知廖男到案。廖男宣稱因心情不佳,才會打110。
法官認為廖男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勸阻仍不聽,行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因此裁罰新台幣2000元,可以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