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宣尹/台北報導
立法院7日完成《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刪除涉密人員退離職後可縮短出境管制期限規定,並明定管制時間最長可達6年,以嚴密國家機密保護,確保國安。總統府在研議後,17日正式發函予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延長出境管制期限兩年。對此,馬英九與吳敦義今(19)稍早在國民黨副主席曾永權、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陪同下,於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說明。
▲馬英九與吳敦義今一同召開記者會,針對遭到延長境管一事發表看法。(圖/記者黃宣尹攝影)
馬英九表示,「總統府在對我執行三年出境管制期滿,也就是5月19日的前兩天,5月17日,沒經過事先預告,就恣意延長,限制我受憲法第十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也沒有說明延長必要,明顯是因人設事,讓人懷疑政治黨派考量」。
馬英九也強調,「卸任三年來從來沒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任何規定,更不用說沒有洩漏任何機密,而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管制期限得視情形延長之,總統府兩天前發來一紙公文,只寫延長期限到2021,也沒有說是甚麼情形延長,如果是我有違法洩密嗎?也沒有,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嗎?不知道是哪個時代的邏輯,為甚麼不早點通知,要到期滿前兩天才通知」,馬英九還認為,「這次延長管制毫無正當性,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況下,這根本是一種羞辱性行政處分」。
然而有媒體問及,總統蔡英文今早受訪時已提過,這個管制對現在這個執政團隊也一樣,蔡卸任也適用,而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表示,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十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馬英九則回應,「我現在問的不是法律,而是你延長的理由是甚麼,法律規定的延長要視情形,你視甚麼情形,適用各黨各派沒有質疑,為甚麼要延長?」,馬更強調,「我們再來兩年每次要出國要向總統府申請,不但要告訴他們我要去哪裡、要講甚麼題目,我沒有人身自由,連言論自由都沒有了」,馬英九還說,如果針對最低保密期限十年,你怎麼只延長兩年不是七年,這不就是放水了嗎?「我們為甚麼要受這樣的待遇呢?我們畢竟是個卸任總統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