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保母,今年2月遭指控涉嫌凌虐一名1歲多男嬰,家長發現男嬰出現哭鬧不止,且生殖器、屁股等處出線網狀燙傷,家長透過Line詢問36歲曾姓保母,她卻說詞反覆稱「換尿布時沒發現」,後來才改口使用吹風機過近,導致男嬰身體被燙傷,家長憤而將過程PO網,並向曾女提告。桃園地檢署今偵結,以業務過失傷害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分。
▲男嬰家長當時與曾姓保母對話。(圖/資料畫面)
▲男嬰頸部也有網狀烙印。(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曾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等,她從去年11月中旬起以每月1萬6千元代價受雇照顧幼兒,時間從每天上午8時至晚上7時止,根據男嬰家長指控,今年2月18日間,他們將男嬰接回家洗澡時,發現男嬰生殖器、屁股與後頸等處出現網狀燙傷水泡傷痕,質疑曾女凌虐幼兒,除了將男嬰送醫外並將整個過程PO網。
男嬰家長在不公開的臉書《爆料公社》貼上與曾女的LINE對話紀錄,詢問曾姓保母為何身幼兒身出現多處燙傷,她卻說詞反覆稱「換尿布時沒發現」,之後才改口坦承是因孩子屁股、生殖器沾到排泄物,她清洗完怕孩子著涼,才使用吹風機吹乾,但出風口不小心碰觸到皮膚造成燙傷。
檢方庭訊時,曾女否認施虐,表示照顧男嬰已3個多月,天天在一起怎忍心傷害孩子。檢方根據男嬰受傷照片及醫院診斷證明,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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