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39歲林姓男子,平日擔任保全工作,去年1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就讀國三的少女,2人以男女朋友互稱,恰巧林妻剛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不方便行房,林男慾火難耐之下,竟在下班後騎車狂飆40公里,跑到基隆和國中妹發生性關係,基隆地檢署日前依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林男。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警方調查,林男和國中妹認識沒幾天時間,便哄騙對方上床,2人在少女家發生第一次性關係,事隔5天後又在旅館發生第二次性關係,直到少女家人發現床鋪異常凌亂,再加上出門未報備,察覺有異,逼問之下才知道實情,氣得報案提告。
林男到案後供稱,因妻子正在坐月子難行房,剛好又在交友軟體上結識國中妹,經溝通下同意發生性關係,並沒有強迫她;而少女也證稱林男是在尋求同意後,2人才發生性關係。
不過檢察官認為,雖然國中妹表示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但考量少女未滿16歲,林男和其發生關係已涉犯未成年性交罪嫌,仍依法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