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丁姓女子,因不滿丈夫付扶養費給邱姓前妻,他在去年4月間,先傳送「這輩子都會找你麻煩、好好修理你」等語給邱女,丁女因而遭法院判拘役30日,沒想到丁女沒有收斂,竟又再去年6月間,再度傳訊給邱女「要殺了你」、「讓你的孩子沒有媽媽」,邱女心生畏懼,提出恐嚇告訴,台中地院判拘役50日。
▲台中地院判丁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圖/資料畫面)
法官庭訊時,丁女表示,丈夫已經失業兩年,邱女還要向丈夫要扶養費,當時有用電話傳送訊息給邱女,但否認有恐嚇犯行。
丁女還說,因為她剛生完小孩,跟邱女在電話中吵架,她當時是說很想去死,她跟小孩活不下去,既然她沒有賺錢能力,他們就去死一死,但沒說要殺了邱女。
法官審理後認為,丁女的辯詞屬於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法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