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連鎖超市工作的女店員,去年7月某天上班時疑似嘴饞,一連偷吃了兩顆茶葉蛋,遭老闆報警提告,法官審理後,依法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新聞一出,網友大嘆:「兩個人有仇吧?」、「好貴的茶葉蛋!」、「兩顆蛋賠9萬,那酒駕?」
▲女店員偷了2顆茶葉蛋來吃,卻得面臨5千倍的罰款。(示意圖/資料畫面)
據《聯合報》報導,方姓女子在高雄某處連鎖超市內工作,去年7月某日她在上班時,疑似嘴饞、肚子餓,竟一連吃了兩顆茶葉蛋,該家連鎖超市的店長回到店內時,發現茶葉蛋的數量似不太對,趕緊清點、調閱監視器,發現小偷竟是「自己人」,雖然兩顆茶葉蛋僅18元,但店長仍堅持報警。
法院審理時,方女辯稱當時是有顧客反應茶葉蛋太鹹,她才會想要試試味道,且有付錢給其他店員,但法官認為,產品有問題應是向主管反映,不應該自己嘗試味道,另外監視器也錄下,方女蹲在櫃檯後面吃茶葉蛋的畫面,認為他侵占茶葉蛋,最後依業務侵占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