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21歲的張姓女子,在便利超商擔任店員,日前她趁上班凌晨無人時,偷了一包店內販售的香菸,事後被店長發現報警,檢察官依業務侵占罪將她起訴。法官審理時,考量張女已與店家達成和解,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張女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
▲張女因偷竊店內一包香菸,法官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1歲張姓女子在台北市某超商擔任店員,她趁凌晨四下無人之際,偷走放在櫃台後方香菸櫃內一包雲絲頓香菸,事後店長清點菸品時發現提告,張女被檢察官依業務侵占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張女坦承犯案並與店家以2萬元和解。法官考量張女已與店家達成和解,店長也同意給予緩刑的機會,若張女未能依約繳付和解金,還可持判決或和解筆錄強制執行。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張女6個月徒刑,以每日1千元計算,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