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一名剛新婚滿一年的21歲陳姓下水道工人,2015年間前往新北市三重中正北路一處下水道工作時意外昏厥死亡,經檢警相驗後確認為氰化物中毒,事後追查發現竟是電鍍工廠「秋棠企業」偷排含有氰化物的廢水所致,新北地院近日判秋棠及負責人張長發、其子張皓竣賠償共1229萬餘元;《三立新聞網》記者今天上午前往秋棠企業時,發現廠內仍正常營運,詢問張姓父子是否在公司時,工廠人員低調表示2人均不在現場亦不願接受採訪。
▲秋棠企業電鍍廠外觀。(圖/記者游承霖攝)
檢警調查,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證照的張皓竣,負責廢水處理與排放工作,卻為節省公司成本,2015年6月3日將未經處理的電鍍廢水,透過民生污水管線,排放到三重中正北路巷弄內的一般民生污水下水道,同日下午,承接新北市府污水下水道管線維護工程的龍祥環保公司派遣陳男父子在內共4名工人前往作業,未料陳男剛進下水道後不久,因吸入廢水揮發到空氣的氰化物,向父親說「爸爸我不行了!」隨即昏倒跌落,陳父與另名41歲盧姓工人上前搶救卻也因此昏倒受傷,經送醫搶救,陳男仍因呼吸性休克死亡。
▲工作人員不斷趕工中。(圖/記者游承霖攝)
檢警起初以為3人是沼氣中毒,經相驗後這才發現陳男死因竟是吸入氰化物,循線追查找到上游「秋棠企業」鍍工廠涉偷排大量廢水,經送驗確認內含銅、鎳、鉻和氰化物等有毒物質,均遠超過標準值,其中鎳含量更是超標120倍。
「秋棠企業」負責人張長發、其子張皓竣庭訊時均否認犯行,辯稱工廠廢水設備早已更新完善,但經檢警實地採驗檢測,認定秋棠企業及張皓竣故意把有毒廢水排放至民生用水管線,刑事部分判張皓竣9年徒刑、秋棠企業罰金500萬元,負責人張長發因無法證明知情而獲判無罪,全案仍在上訴審理中;民事部分判父子倆及公司須連帶賠償1229萬餘元。
《三立新聞網》記者今天上午前往秋棠企業時,發現工廠仍正常營運,廠內員工忙進忙出不斷趕製商品,期間更有數部貨車進出,詢問廠內員工「張姓父子有沒有在公司?」時則均表示,張姓父子都不在,現場也沒有負責人,低調不願受訪。
▲工作人員不斷趕工中。(圖/記者游承霖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