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張姓碩士生就讀台北某所藝術大學,今年3月尾隨學妹進入音樂系館的女廁,躲在隔壁間,悄悄拿出手機從下方隔板縫隙拍攝,學妹發現後要求調閱監視器,發現是學長偷拍怒報案。士林地檢署審酌,認為張男涉犯妨害秘密罪嫌,依法起訴。
今年3月14日晚間6時許,音樂系學妹在琴房練琴,期間前往如廁,發覺自己遭到偷拍,色學長察覺不對勁後拔腿就跑,當學妹衝出廁所時,早已不見偷拍狼蹤影,立即尋求師長協助。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經調閱走廊監視器,發現只有張姓學長跟著她一起前往女廁方向,手上還拿著手機,隨後又走回琴房,懷疑可能就是偷拍狼,立刻前往警局報案。
張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確實拿手機進入女廁偷拍,檢警扣留手機後,發現張男曾在案發前,搜索「ios數據刪除」、「相片如何永不復原」等數個刪除照片的網頁紀錄,認為張男涉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罪,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