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17歲的少女和楊姓男友未婚產下一子,去年底少女和就讀國一的13歲妹妹到對方家拜訪,沒想到妹妹竟對年約20歲的楊男弟弟一見鍾情,在今年1月某日晚間主動到網咖找楊男弟弟聊天,楊男弟弟因年少氣盛、一時克制不住,便帶著少女妹妹到附近暗巷打野砲,不到1個月的時間,楊男弟弟又趁少女妹妹到網咖找他時,再度在暗巷和她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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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妹妹在今年3月發現楊男弟弟有了新歡,憤而提出分手,由於她和楊男弟弟2度發生性行為都沒做防護措施,所以擔心會和姊姊一樣未婚懷孕,便將實情透露給母親知道,而母親一得知,氣得怒告楊男弟弟;檢方偵查時,楊男弟弟否認與少女妹妹發生性行為,但因測謊沒過,才改口承認。台北檢察官昨(29)日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將楊男弟弟起訴,最重可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