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廖姓已婚男子,發現郭姓妻子與一名張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人還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事後張男要求廖妻離婚跟他交往,遭到廖妻拒絕,張男惱羞成怒之下,先是傳訊息恐嚇廖妻,表示要公布2人的性愛影片給廖男知曉,廖男不滿張男不斷對妻子糾纏,憤而張貼海報反嗆「吃軟飯」、「不要臉」、「下面不管用」等語,雙方因此互告,新北地院依相姦罪,判張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恐嚇罪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廖男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人夫跟小王互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廖妻跟張男發生性行為之後,張男不斷要求女方離婚跟他交往,遭對方拒絕之後由愛生恨,不斷傳LINE訊息給廖妻,表示「那我就去找你老公,我也可以把這個(即性愛光碟)賣給你老公啊,你就虧得更多了」、「你不買,我也沒關係,反正有人會買我的, 因為我的表現很好」,「我們兩個現在沒有什麼好談的,我只想要把你弄的,人盡皆知、每天我也會去你店門口貼,而且我很早就去貼,會貼很多張,我說過我會讓你紅的,你相信我,是你逼我的。」廖妻因心生恐懼,向丈夫坦承發生婚外情,廖男得之後氣的在路上張貼海報:「養雞場孬種,每天東躲西藏、縮頭縮尾 ,只想當縮頭烏龜,只想吃軟飯,就是不想當男人,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下面不管用,裝什麼珠都一樣啊,去死吧」
之後雙方互相提出告訴,廖妻涉妨害家庭部分,獲丈夫原諒撤告不起訴,新北地院依相姦罪,判處張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恐嚇罪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廖男則是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