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哥哥,我練個游泳怎麼會變成這樣?」一名17歲高中泳將,因聽從教練指導方式跳水,頭部撞到泳池底部,導致四肢癱瘓,如今臥病在床,令家屬難以接受,認為國家及相關單位疏於把關,並未訂定相關法令規範,大喊:「心痛!」
哥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弟弟今年才17歲,原是學校游泳校隊選手,在全省各項泳賽中經常拿到好成績,正是要準備起飛的青春年紀,因聽從教練指導方式跳水,頭部撞到池底,導致第四、五節頸椎骨折及脊椎損傷,繼而四肢癱瘓,歷經3次重大手術,如今仍持續漫長而煎熬的復健之路。
▲17歲高中泳將因意外導致全身癱瘓。(圖/爆料公社)
哥哥指出,弟弟受傷至今已經183天時間,家人仍處在悲傷狀態走不出來,感到身心俱疲,面對弟弟詢問事故發生原因,「我真的不會回答,心中只有兩個字『心痛』,卻束手無策。往後漫漫長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走下去…」。
據了解,教育局目前已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回覆家屬:「教育部曾書函周知『游泳比賽場地出發區』水深應為1.35公尺限制之規定,但查全國相關法令,尚無法令規範游泳訓練(出發動作,即跳水)水深限制之規定。有關各級學校游泳池之設置規格及使用規範,宜函請教育部作統一規範。」
家屬對此感到傻眼,表示難以想像國家及相關公部門,對於國家未來優秀游泳選手人才培育,竟會在法律條文層面如此苟且、疏於把關人之職守,竟在練習跳水的場地水深關鍵點,沒有法令規範,懇請立委向教育部提出定期查核檢視相關場所,並行文有游泳課程與游泳隊的各級學校,建請主管、教練於上課或訓練時,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17歲高中泳將因意外導致全身癱瘓。(圖/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