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台中報導
2018年3月,台中48歲黃姓計程車司機,不倫戀上52歲已婚紙廠鍾姓老闆娘,兩人發展婚外情,黃男卻因懷疑老闆娘另結新歡,竟衝進紙廠內持蚵叉、大型水果刀刺死老闆娘,被依殺人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黃男再當時被逮捕時,就因犯下大錯而痛哭,雖然沒有賠償死者家屬,但有向家屬道歉,有悔意且態度尚佳,因此改判15年。
▲紙廠老闆娘婚外情引來殺機。(圖/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黃姓小黃司機十多年前在台南火車站附近載客,當時紙廠鍾姓老闆娘固定要送小孩到補習班,因此結識黃男,兩人多次偷情約會,每次鍾婦都會給黃男5千到1萬元不等的零用錢,兩人交往一直到2017年10月,黃男懷疑鍾婦另結新歡,搶走她的手機,並多次打電話騷擾鍾婦的丈夫,鍾夫曾怒嗆:「你要錢要多少?要人就把人帶走啊!」但黃男只說:「你老婆是個騙子。」今年3月某天,黃男一氣之下衝入紙廠刺殺鍾婦,並企圖跳入溝渠中自殺未果,遭警方逮捕。
▼▲紙廠老闆娘婚外情引來殺機。(圖/資料照片)
法院在審理時,黃男當庭下跪稱:「我為她也付出很多!」並道歉說:「我開始後悔了,給我一次機會,重新開始的機會,我不壞!」他也表示是一時吃醋才會刺殺鍾婦,請求鍾夫跟他和解;但鍾夫並不願原諒黃男,當庭嗆:「:「這種人若是可以教化,我就花錢1個月10萬塊請那個人來。」並透過律師,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忽略黃男因為這段婚外情而離婚,家庭因此破碎心有不甘,才會萌生殺意,而且他在犯後坦承犯行,在犯案現場看到鍾女失去意識時,催促著在場的吳姓員工先救鍾女;黃被捕後一在哭泣,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開庭時向鍾女家屬表示歉意等,據此改判。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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