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去年6月13日約前妻見面,求歡不成竟將前妻強押上車,先是拿鐵條痛毆後,又用手指性侵,更變態拔除她陰毛,接著載至偏僻茶園硬上,造成前妻傷痕累累,法官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7年徒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有家暴前科,2017年底前妻不堪暴力要求離婚,並聲請保護令獲准,林男去年6月主動邀約對方至住家附近公園聊天,雙方因故起爭執,林男竟將前妻強押上車,拿出30公分長鐵棍狂歐她,命令其將褲子脫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前妻心生畏懼只能照做,沒想到林男竟用手指性侵前妻,更變態的是,就連陰毛也不放過,慘遭狠狠拔除,接著開車至山區偏僻茶園,下車拿出棉被逼迫其性交,前妻憂人身安全不敢反抗,只好乖乖配合。
法官審酌,雙方先前為夫妻關係,但前妻早在前年就已聲請保護令,不料林男竟漠視,為了滿足一己性慾,拿鐵條攻擊、性侵前妻,造成對方身心受創,考量林男坦承犯行,犯後有悔意,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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