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蒙古籍油輪「浩洋輪」一名緬甸籍船員5日凌晨疑因心血管疾病發作暴斃,油輪昨(6)下午2時停靠基隆港西24碼頭,船商指控相關單位卸責,導致遺體停放至今,幾乎都快腐爛發臭。對此,基隆海巡隊表示依海洋法無權處理,應先循外交途徑,聯絡緬甸駐台代表處請求協助。
▲52歲緬甸籍男性船員疑因心血管疾病暴斃。(圖/翻攝臉書)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浩洋輪船上共16人,包含14人緬甸籍船員、2名陸籍船員,其中一名52歲緬甸籍男性船員,5日凌晨0時許疑因心血管疾病暴斃,油輪立即經船務代理商申請進港,昨日下午停靠基隆港碼頭。
船東獲報後循線通知死者家屬,船務代理商則通報基隆海巡隊與基隆港警總隊,但卻遲遲未做處理,船商指控相關單位卸責,憤而向基隆地檢署按鈴申告,但也未受理,致使遺體至今仍放在船上,雖說遺體已暫時用乾冰處理,但因天氣炎熱,擔心遺體逐漸腐爛發臭。
基隆海巡隊今上午發新聞稿說明,經查油輪為外國船,死者亦為外國籍,事發地點位在公海,並非我國領海,依據國際海洋法,我國並無管轄權,已轉達船商理循外交途徑請求我國給予司法協助,若需我國協助死者相驗,應由船籍國(蒙古)或死者國籍地(緬甸)提出請求,經地檢署同意後指揮,就會派員前往協助相驗事宜,但目前尚未接獲指揮命令。
另外,基隆地檢署也說,國外船員在公海身亡,我國並無管轄權,應送回船籍國或死者國籍地進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