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綽號「石頭」的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於2015年指派孫姓小弟幫一名高職女學生調解糾紛,事後看到少女FB的照片發現她貌美可愛,便要求收為乾女兒,恫嚇「不聽話殺你全家」,甚至將她強行帶回住處性侵得逞,事後還強逼女學生清洗下體;張男去年7月被判4年2月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5月傳喚張男報到發監執行卻未現身,遂發布通緝,刑事局5月28日在官網「重要緊急查緝專案」已將他列為頭號追緝對象。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棄保潛逃遭通緝,刑事局官網「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將他列為頭號追緝對象。(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竹聯幫雷堂創始於1988年,為較早創立的長老級堂口,行事作風相當剽悍,55歲堂主張華茂綽號「石頭」,原為韓國籍華僑,20多年前離韓來台混跡黑道,於2007年接下雷堂堂主。
張男2015年11月指示孫男協助少女排解校園糾紛,事後看少女FB照片覺得可愛讓他心動,便透過孫男傳LINE給少女要求收為乾女兒,少女母親為免女兒被黑道糾纏,一度帶著女兒到張男公司表達婉拒之意,但張男仍不死心,指使孫男每天少女下課後開車將她載至公司打工,同年12月13日,張男得知少女與母親發生爭執,便直接前往少女家中強行將少女帶回自己住處,沒想到少女住進才一天,張男就以「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要求性交易,但被少女「我都不要!」大聲拒絕,張男卻強扒光她衣服性侵得逞,事後還把少女拉至浴室用力沖洗她下體,企圖洗掉體液滅證,直到隔天少女藉口看醫生才趁機脫身驗傷報案;張華茂2016年3月原本被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於同年12月被高院裁准30萬交保後,最高法院去年7月已將張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2月徒刑定讞。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棄保潛逃遭通緝,刑事局官網「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將他列為頭號追緝對象。(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至於張男與孫男被控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部分,經法官審酌少女持有張男住處鑰匙,且至其公司上班時也能自由出入,因此認定2人並無控制少女行動自由,故判決此部分無罪;對此,張男事後一度對少女提出誣告罪刑事告訴,但遭北檢處分不起訴。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棄保潛逃遭通緝,刑事局官網「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將他列為頭號追緝對象。(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5月傳喚張華茂發監執行,卻未見蹤影,檢方認為張男棄保潛逃,將沒收保證金30萬元,並發布通緝,時效為37年6個月,直至2057年為止;而刑事局官網上發布的「重要緊急查緝專刊」,5月28日將張華茂列為頭號查緝對象,並指其特徵為「韓國華僑,身高約180公分,體重約82公斤,有時會配戴眼鏡,膚黑,操華僑國語口音,有抽菸習慣」,可能出入藏匿處在北部縣、市,同時還提醒查緝人員張男為竹聯幫幫幫派分子,查緝時須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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