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位於台北市陽明山上的「七七行館」,因涉嫌竊占國有地,6年前遭檢調帶隊搜索、開挖。事後,劉政池、前陽管處長蔡佰祿等人均遭起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0)日依水保法等罪,將劉政池合併判處2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4月,可易科罰金,包商葉憲忠減刑後判5月,蔡佰祿等3名公務員逆轉獲判無罪。可上訴。
▲劉政池。(圖/資料照片)
2013年11月間,檢調率隊開挖七七行館旁的國有地,挖出超大地窖,發現劉政池等人,以圍籬、植栽及在地下埋設貨櫃等方式竊佔4843.58平方公尺的國有土地。蔡佰祿等3名前陽管處公務員,涉嫌違背法令圖利「劉政池」等人取得建造執照,將劉政池、蔡佰祿等人起訴。
一審將劉政池判處2年3月、葉憲忠減刑後判7月,蔡佰祿依貪污罪判處6年、另2名公務員判處2年7月,劉政池的妹妹及女兒則無罪。
▲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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