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職業17年的律師黃政雄前年第一次接台南的案子,他被女方李怡慧委任,要跟先生洪當興洽談離婚事宜,未料離婚協議談完後,他跟李女走出台南地院時,竟遭洪男自後方開車衝撞,2人重傷不治。洪當興被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一、二審都將洪男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應調查洪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是否可以減刑,今(13)日撤銷發回更審。
▲洪當興。(圖/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認為,洪男是否在警方及檢察官尚未發覺前主動自首,此部分攸關得否減刑,有待事實審法院釐清,因此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法院調查,洪當興、李怡慧夫妻因感情不睦,經洪男訴請離婚,雙方在2017年7月17日下午2點半,在台南地院調解,李女偕同委任律師黃政雄到台南地院調解,雙方調解成立。
洪男在調解結束後,駕駛小貨車要離開法院,眼前見到李女跟黃律師走在前方車道上,他不滿2人沿路交談,且黃律師的手勢動作似有訴說獲勝的意思,然後又思及過往婚姻生活的糾葛,立即心生怨恨,重踩油門自後方衝撞2人,並從2人的身體輾過,2人送醫不治。
▼▲洪當興自後方開車衝撞,導致李女及律師黃政雄傷重不治。(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