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刊登時間10:31;更新時間12:20】
食品藥物管理署與高雄市、臺南市、雲林縣及臺中市等地方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配合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於108年5月29日至華肝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原料與產品製造、販售、倉儲業者等處執行聯合調查。
▲違規產品-好益壯。(圖/食藥署提供)
▲違規產品-甘益壯。(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此次聯合調查查獲該業者疑涉以逾期「蛋黃粉」原料製造「甘益壯」、「健衛樂」、「好欣泉」等28項產品,現場查獲的疑慮品項及逾期蛋黃粉原料均由檢調及衛生單位依法查扣或封存計51,181公斤。
食藥署南區區管中心科長呂昀儒表示,該業者自民國99年就違法使用過期蛋黃粉原料製造產品迄今,產品主要流向地區為台北、桃園、台中、高雄,由特定經銷商銷售,28項違規產品中,「好纖體」、「健立常」、「健常錠」、「衛佳錠」、「好渭來」、「衛常樂」、「益常多樂」、「IgY膠原蛋白」、「漱雅錠」等9項產品,自民國104年起就停止販售,其餘19項產品,仍持續製造於市面販售。她說,相關地方衛生局已經都在第 一時間協助下架回收違規產品,檢方已扣走該業者帳冊,銷售數量待檢調估算。
高雄市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針對涉案產品辦理下架回收作業,食藥署亦將持續督導衛生局監督業者後續下架回收情形,以保障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有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之情事,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違規產品-健雅酚。(圖/食藥署提供)
▲違規產品-好欣泉。(圖/食藥署提供)
▲違規品項─淨衛菌。(圖/食藥署提供)
▲違規產品-好呼暢。(圖/食藥署提供)
▲華肝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疑涉以逾期蛋黃粉製售28項產品。(資料來源: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