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不少人喜歡喝蜂蜜水,為維護市售蜂蜜產品的品質及消費者權益,台北市衛生局今(14)日公布108年蜂蜜品質調查結果發現,台北SOGO忠孝館販售的文旦蜂蜜(有效日期:2021/1/1)成分不純,已令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下架,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罰鍰新台幣4萬元整。
▲▼台北市衛生局今日公布108年蜂蜜品質調查結果發現,台北SOGO忠孝館販售的文旦蜂蜜(有效日期:2021/1/1)成分不純、標示不符規定。(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進行市面蜂蜜產品專案調查計畫,抽驗地點包括超市、量販店、農產品專賣店、生機食品店等,共計抽驗15件蜂蜜產品。以國際分析化學家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ANALYTICAL COMMUNITIES,以下簡稱AOAC)公認之碳同位素檢測法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305進行蜂蜜真偽辨別調查。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黃敬堯表示,此波調查結果發現,位於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的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忠孝館超市所販售的文旦蜂蜜 (有效日期:2021/1/1),經AOAC碳同位素分析檢出C-4型植物糖(例如甘蔗及玉米來源糖類)含量大於7%,不符合純蜂蜜規格,另「羥甲基糠醛」檢驗值超出CNS 1305標準。他說,若消費者有至該店購買此產品可持收據與店家退換貨。
另查此文旦蜂蜜外包裝營養標示也不符規定,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暨第2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暨第47條規定,處分來源廠商新台幣4萬元整,並要求改正以符合CNS1305標準的規定。
另外,台北市衛生局指出,3款蜂蜜新鮮度不符合標準,包含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家樂福重慶店販售的法莫莊園龍眼蜂蜜 (有效日期:2021/1/4),來源廠商是臺北市南港區佰研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騰茂科技公司的野生草本蜂蜜 (有效日期:2022/1/1),以及台北市南港區家樂福南港店的台唯佳龍眼花蜜 (有效日期:2020/10/11),來源廠商為台南市東山區東和蜂業有限公司,該3項產品「羥甲基糠醛」高於CNS1305標準值或「澱粉酶活性」低於CNS1305標準值,皆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及第36條規定,已由相關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完成。
黃敬堯表示,若蜂蜜經過加熱或保存條件不良容易導致澱粉酶活性喪失,而羥甲基糠醛在新鮮的花蜜中含量低,但會因長時間的加熱或儲藏時間的增加而增多,因此2項均為蜂蜜新鮮度的重要指標。他提到,農委會建議維持蜂蜜新鮮度應保存在25度C以下,若超過溫度就可能會造成蜂蜜品質打折扣。
黃敬堯提醒,購買蜂蜜時認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委託台灣養蜂協會推動的「國產蜂產品證明標章」蜂產品驗證,凡經過驗證的蜂蜜,每一瓶都貼有「國產蜂蜜證明標章」黃色防偽標章及驗證編號,後續並推出「一章一Q」雙認證的蜂產品,經過重重把關,每一瓶蜂蜜都可追溯來源且品質優良,讓民眾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國產蜂產品證明標章(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系統QR code(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