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間連鎖美式餐廳的員工,前年開始竟利用行車紀錄器偷錄女同事換衣服,以滿足自己的偷窺慾,斷斷續續偷拍了約8個月,直到去年9月才被店經理發現並提告;法院審理時,該名員工辯稱自己因為壓力大才會偷拍,法官審理後認為他已認罪、且還要照顧家人,因此輕判他2個月徒刑,緩刑2年。
▲董男將行車紀錄器放在更衣室,以此偷拍女同事換衣服。(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任職於美式連鎖餐廳的董姓男子,前年9月起,便把行車紀錄器偷放在更衣間,並用衣物遮掩,藉此偷錄女同事換衣服的畫面,犯案長達4個月之久,直到去年1月才短暫停止,但去年5月他又固態萌發,再度開始偷錄,直到9月才遭店經理發現,前後偷錄了8個月的時間,十分惡質。
店經理報案後,警方在董男住處查扣到一個500G的硬碟,裡面全是女同事的更衣畫面,董男辯稱,自己有次不小心沒關行車紀錄器,意外錄下同事的更衣畫面,之後因為要照顧家人壓力太大,所以才持續偷拍;法院審理後,認為他雖然未與被害人和解,但考量他得照顧家人,依妨害秘密罪輕判他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並提供130小時的義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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