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人妻阿佳(化名)在婚姻期間出軌一名李姓男子,之後她選擇和丈夫離婚,且跟李男繼續交往,不過兩人的戀情並不順利,阿佳1年後和對方提分手。孰料,李男卻變成恐怖情人,不只傳訊息嗆阿佳前夫說,在兩人離婚之前,阿佳每天就已經和他睡在一起,還在一天之內啪啪4次,之後更對阿佳暴力相向,企圖拿枕頭悶死對方,之後女方無法忍受李男的所作所為,憤而報警。
▲阿佳在離婚之前,就和李男發生性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阿佳透過社團認識李男,並於2016年1月開始交往,之後和丈夫感情不睦的她於同年4月離婚,並和李男持續交往。不過阿佳發現李男似乎是個恐怖情人,同年12月提出分手,不過對方無法接受這個要求,多次挽回阿佳,只是最後都沒有成功。之後惱羞成怒的李男開始展開報復,先是傳訊息給阿佳前夫,嗆聲說在兩人離婚之前,「我和她1天做愛4次」,前夫得知後憤而對李男提告。
▲李男惱羞成怒,狠掐阿佳的脖子。(示意圖/資料照)
之後阿佳擔心李男會找上自己,於2017年1月出國避風頭,2月回國。不料李男早在她家門前埋伏,並在她開門時把人強拉上樓,再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威脅「讓你兒子看不到媽媽」,阿佳急忙哀求對方,李男才終於鬆手。
同年2月14日,李男以寫分手協議書,及度過最後一個情人節為由,要求進入阿佳家中,沒想到李男卻趁機行兇,企圖用抱枕悶住阿佳的口鼻,阿佳急忙求情「你說什麼,我都答應」才終於得救,等到李男離去,忍無可忍的阿美急忙報警。
法院近日審理此案,李男雖坦承和阿佳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都是在她和前夫離婚之後做的;關於拿枕頭想悶死阿佳一事,李男則否認犯行。對此,台中地院不採信李男證詞,依相姦罪、恐嚇罪、剝奪行動自由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10月與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共50元。事後阿佳認為兩人沒有和解,判決過輕提出上訴,不過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除剝奪自由罪可上訴外,其餘判決確定。(編輯:朱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