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在三重警分局擔任巡佐,卻多次和經營美髮店的張姓人妻偷情,還趁著女方丈夫不在家時,和張女在廚房以「老漢推車」的姿勢發生性關係,殊不知2人姦情已全被人夫裝設的監視器拍下。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和張女偷情,辯稱雙方雖有親吻,但符合「國際禮儀」,最後仍判賠50萬元;可上訴。
▲(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張夫指控,他去年6月間照例外出工作,途中為了拿工具折返回家時,發現陳男慌亂地從廚房後門落跑,妻子還擋在門前阻止他追趕,心中直覺有異,於是便在家中裝設監視器,之後果然拍到老婆和小王在家中幽會,2人還大喇喇在客廳擁抱、熱吻,舉止十分親暱,讓人夫看了怒火中燒,但仍暫時隱忍。
同年8月26日,張夫前往桃園市大園區辦事,空檔時利用手機監看家中畫面,赫見陳男和妻子又在家中偷情,這次還直接在廚房上演「老漢推車」的限制級畫面,碩大綠帽讓他當場氣炸,火速通知家人返家抓姦;眾人到場後,張女和小王已經完事,卻仍被人夫和家人堵個正著,陳男為求脫身,只好允諾賠償50萬元。
沒想到,陳男事後未遵守承諾賠錢,且隔月再度故態復萌,繼續偷偷跟張女約會,種種行徑讓人夫忍無可忍,氣得提出民事告訴求償100萬元。針對相關指控,陳男辯稱,張女曾多次表明她已離婚,因此他並不知道對方是有夫之婦,且2人沒有發生性關係,自己也從未承諾要賠償,親吻、擁抱等行為只是「國際禮儀」。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根據多名證人說法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和張女已逾越正常男女分際,足以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已對人夫權益造成侵害,但考量雙方當初以50萬元達成和解,其餘部分應予駁回,最後仍判陳姓巡佐需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