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於去年11月底申請在今(6)日退休,銓敘部已在昨天下午核准,黃世銘確定可以領1270萬退休金爽退。民間司改會對此表達不滿,砲轟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因為功能不彰才讓黃世銘爽退,根本是「只敢拍蒼蠅,不能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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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因涉及洩密案請辭檢察總長,轉任最高檢主任檢察官,目前洩密案還在高等法院審理中。銓敘部表示,黃世銘沒有被免職、停職,也沒有判刑確定,因此沒有不准退休的理由。銓敘部指出,黃世銘退休金請領方式是一半一次領,另一半則是月領。民間司改會痛批,黃世銘一審被判有罪還能申請退休,法務部應該要增加更多檢評會的人力。
「法官法」新制今天上路,規定年資滿30年,滿60歲就可1次領1270萬元退休金,如辦理月退,可領月退俸17萬6000元。雖然64歲的黃世銘未滿65歲,但年資有滿30年,適用「法官法」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