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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揪甘心!勞動部繼推動「連假小確幸」、「補休小確幸」後,再度捍衛全國廣大勞工權益,擬修法強制規定雇主,讓勞工在例假日「被凹」上班時可以領2倍薪水,而且7天內可享1天補休,如果雇主不乖違法將被罰2~30萬元,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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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上班笑呵呵(圖/勞工、上班族FB粉絲團)
許多人都有這種經驗,星期天是正常休假日,卻因颱風來襲被老闆要求上班,少了一天假;之後老闆頂多把那天當正常上班日支薪,有良心點的就雙倍給薪,但員工那天的假就消失了,也無法補休,該月默默增加一個工作天。
雖然目前《勞基法》規定,如果例假日遇到颱風、重大傳染病等特殊情況,員工被老闆要求上班時,只要員工自己願意即可出勤。但勞動部認為,雇主這種把「補休假」偷偷吃掉、用薪水彌補員工增加工作時數的行為,恐造成勞工過勞,因此決定修改《勞基法》。此外,新法還把單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增加到60小時,每周正常工時從42小時縮減為40小時,預計下個會期將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