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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犯下夜店殺警的富少曾威豪、劉芯彤情侶檔等17人,起訴至今不斷聲請交保,台北地院今(7日)下午五時裁定,13人可獲得交保,曾威豪的保釋金為500萬元、萬少丞100萬元、劉芯彤50萬元、易寶宏50萬元。
不過13人等交保後有許多條件,包括不准上夜店、每週至法院報到,其中還包含「寫作文」,審判長楊台清出了20個作文題目,獲交保的13人,規定必須在2月10日前把作文交齊,每篇的字數限定200~300字。
20篇作文題目如下:
1.我是誰
2.我錯了嗎?
3.我的童年
4.我的家庭
5.我的父親
6.我的母親
7.難忘的老師
8.最好的朋友
9.我的夢想
10.回憶是快樂,還是悲傷?
11.我最討厭的人
12.什麼叫義氣?
13.真正的「英雄」?
14.做好人很難嗎?
15.誠實是一件好事?
16.我是好人?還是壞人?
17.善良與軟弱的區別
18.忍耐也是一種勇敢?
19.英雄不流淚?
20.如果人生能再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