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從事直銷的吳姓男子,先前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同樣從事直銷事業的女總裁阿嬌(化名),兩人越聊越投緣,於是約到飯店見面交換心得。但沒想到吳男卻不安好心,趁機對阿嬌下藥,還恐嚇說「若逃跑就找人輪暴你」,甚至假傳訊息試圖混淆檢警辦案。近日台北地院審理此案,重判吳男8年7個月有期徒刑。
▲阿嬌遭吳男下藥迷昏。(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吳男2016年在臉書上認識阿嬌,之後兩人相談甚歡,於2017年7月約到一間知名飯店餐廳見面。未料,吳男卻不懷好意,偷偷將精神神經安定劑倒入飲料中,等到見面時就提供給阿嬌飲用。阿嬌喝下摻藥飲料後,開始出現頭暈、流口水及講話大舌頭的情形,之後急忙到廁所嘔吐,接著就失去意識並被服務生扶出廁所。
眼看阿嬌已經昏迷,吳男就將對方帶到飯店休息。等到阿嬌醒來之後,才發現自己全身赤裸地躺在同樣全裸的吳男身邊,她見狀隨即表示自己當晚7時許和朋友有約,需要打電話告知無法赴約,沒想到吳男卻稱可以幫忙回覆,就直接把手機奪走,並假冒阿嬌的身分,製造對方欲包養他的假象。
▲阿嬌遭吳男恐嚇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之後阿嬌因為藥效再次昏迷,等她清醒時隨即質問對方是否有對自己下藥,結果吳男還謊稱「妳得罪香港的大上線」,並警告說「外面有5、6個人,你只要服從就好,若逃跑會被拉回來輪暴」,接著便強迫阿嬌脫衣並吃下摻藥的巧克力,阿嬌想掙扎抗拒,還被吳男推倒,威脅「掙扎越久越不利」,並邊播放A片邊性侵她。吳男得逞後,又佯裝撥電話給香港大上線,稱「已搞定,放過她也放過我」。
台北地院審理此案,由於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且犯案時曾捏造不實訊息內容,試圖誣陷阿嬌、誤導偵辦方向,至今也沒有和被害人和解,犯案後絲毫沒有悔意,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加上被害人請求從重量刑,因此認定公訴檢察官具體求刑7年6個月過輕,最後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吳男8年7個月徒刑,可上訴。(編輯:朱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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