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市1名陳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同為台積電工程師,沒想到妻子竟偷偷在外租屋,與張姓同事翻雲覆雨,直到同事曾姓妻子報警抓姦,兩人姦情才得以曝光;不僅如此,張男早在度蜜月期間就背著新娘偷吃人妻,陳男憤而對2人求償120萬元,新竹地院判張男及林女應賠80萬元。
陳男指控,2017年6月間,曾姓人妻發現丈夫有把奇怪的鑰匙,先行複製後再悄悄跟蹤,果然發現張男與他的妻子共築愛巢,遂拍下兩人在外牽手的親密照片,再查出該處是妻子承租,隨即打電話報警捉姦;眾人在門外就聽見妻子的呻吟聲,開門進入後只剩全裸的張男,並當場大叫:「等等!她沒有穿衣服!」,藉以掩護妻子躲進廁所;事後曾女立刻與張男離婚,他也決定休掉妻子。
尤有甚者,陳男還在兩人共用的平板電腦中發現,張男透過LINE與妻子頻繁聯繫,內容提及「我不想輕易放掉想娶妳的決心,能提早我就要提早,而且我會想辦法,我真的不能沒有妳。講出來太現實,先離婚,請徵信社蒐集他的言語暴力,再動用我在台積電一切關係,外加外面的司法力量,斷他後路,把妳搶過來!」等字句。
張男還說:「這輩子只要可以照顧你到生命結束就沒遺憾。」,林女則回:「因為知道你真心,所以才真的愛上你。」,張男又說:「妳的身體讓我很著迷!」,林女也回:「我很開心、榮幸讓你這麼喜歡!」,張男再說:「好怕好怕你不見,我會活不下去的!你太可愛,真想吞了妳!」,林女嬌回:「我幹嘛要對消失10天的人這麼好?你不在才知道自己有多想你,10天真的太長!」
法官清查後發現,張男之所以會消失10天之久,全是為了帶妻子到法國度蜜月,但他卻在這段期間與同事妻子互訴情衷,而且該次蜜月4個月後,張男就被妻子報警捉姦,一段姻緣也迅速結束。
陳男認為,他萬萬沒想到,妻子竟成為破壞同事婚姻的小三,亦無法承受同事成為介入婚姻的小王,由於他與妻子、張男年薪均在250萬元以上,因此對兩人連帶求償120萬元,最後法官判兩人應賠80萬元。
▲張男帶妻子度蜜月期間,還傳訊誇讚同事老婆肉體。(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