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110元的小籠包,他卻要付出近百倍的代價!苗栗縣一名19歲的陳姓男子,一日凌晨他經過苗栗市中正路上的一間超商,看到一台機車上掛著香噴噴的小籠包,肚子餓又沒錢的他當場起了歹念,火速地偷走那一袋小籠包並吃下肚。從超商買完東西出來,掛在機車上的宵夜就不翼而飛,柯姓男子氣得報警。事後警方循線找到偷小籠包賊陳男,依竊盜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近日法官審酌後依法判陳男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一天1千元折算。
▲陳男肚子餓偷走兩盒總價110元的小籠包,最後下場竟要付出百倍代價。(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苗栗地院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8日凌晨1時許,柯姓男子到苗栗市中正路上的一間超商買東西,沒想到出來後發現,掛在機車上的一袋兩盒宵夜小籠包不見了,短短不過幾分鐘的時間就遇小偷,柯男覺得太跨張,憤而報警處理。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可疑的陳姓男子並通知他到案說明。年僅19歲的陳姓男子到案後很快地坦承犯行,他表示,因為自己肚子很餓但又沒有錢可以買東西吃,當下看到香噴噴的小籠包掛在機車上,四下又沒人注意,才會心生貪念偷小籠包果腹。
最後陳男被依竊盜罪嫌起訴,苗栗地方法院法官近日審酌後表示,陳男竊取別人的小籠包來吃,行為相當不該且不尊重他人的財物權,不過考量陳男犯後態度良好,直接坦白認錯,為節省有限之司法資源,加上小籠包的價值不高、被害人損失不大,犯罪手法平和,以及評估陳男的教育程度、家庭和經濟狀況後,最後依竊盜罪判處他拘役10天。若要易科罰金,則以一天1千元折算。據悉,遭竊的兩籠小籠包價值110元,不過陳男因為肚子餓偷吃卻得付出近100倍的代價,讓人忍不住嘆,「真的虧大了!」